审计署: 你署《审计署关于商请明确社会福利基金利息有关问题的函》(审函[2002]131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我部和民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社会福利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字[1998]124号)中社会福利基金的存款利息是指缴入预算外资金收入过渡户后的存款利息,社会福利基金的存款利息从缴入预算外资金收入过渡户后开始计算。凡纳入预算外资金收入过渡户的社会福利基金产生的利息,应计入社会福利基金上缴财政专户。由于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收取的社会福利基金在该中心存储期间尚未纳入预算外资金收入过渡户,因此其存款利息不计入社会福利基金缴入民政部预算外资金过渡户。 此复。 关于中彩 |资质荣誉 | 免责声明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诚征稿件 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唯一指定网络信息发布媒体 授权书 世纪中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50335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020366号 公司地址:北京海淀阜城路73号裕惠大厦B1403室 邮政编码:100036 客服电话:010-68731234转6677/6640 传真:010-68483246 邮箱:webmaster@zhcw.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