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为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统筹协调发展,有利于形成彩票公益金与彩票市场良性互动的发展机制,经国务院批准,从2005年起,对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彩票公益金在中央与地方之间,按50:50的比例分配。 二、中央集中的彩票公益金,在社会保障基金、专项公益金、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之间,按60%、30%、5%和5%的比例分配。 三、地方留成的彩票公益金,将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分开核算,坚持按彩票发行宗旨使用,由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商民政、体育部门研究确定分配原则。 关于中彩 |资质荣誉 | 免责声明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诚征稿件 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唯一指定网络信息发布媒体 授权书 世纪中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50335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020366号 公司地址:北京海淀阜城路73号裕惠大厦B1403室 邮政编码:100036 客服电话:010-68731234转6677/6640 传真:010-68483246 邮箱:webmaster@zhcw.com |